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雅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雅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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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精神,以及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开放奋进”的要求,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分开”的公立医院改革指导精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等级医院创建和巩固为载体,以信息网络为手段,以人才培养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为目标,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改善服务、重塑现代医院的管理模式,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建立有效的具有雅安特色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特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方向,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重点,以国际化生态城市为目标,围绕“生态、健康”这一主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保健需求为核心,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全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资源,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协调、有序发展,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市情,因情施策,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先易后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坚持以公立医院为主导,鼓励多元化办医格局,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基本实现市、县(区)医院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有发展,找准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定位,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补充、功能齐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医疗服务新格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和非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管理者、执行者、监督者的责权。

(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以“理事会、院务会、监事会”三权制衡,相互协调统一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实施医院信息公开,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效率。

(四)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制订各种医疗规范和有效的临床路径并推广实施,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五)以病人为中心,制定和实施便民措施。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评价体系。加快卫生人才的培养,加大重点专科建设力度。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合理核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院收入结构和补偿结构;探索利益分割的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探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七)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缓解群众就医矛盾。

(八)实施公立医院数字化建设战略,以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为重要手段,实现公立医院之间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目标,整体提升医院的管理能力。

(九)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试点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院、雅安市精神病院、雅安市妇幼保健院、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为市级综合改革试点,雨城区、荥经县、石棉县、宝兴县为雅安县级综合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其他县作为单项改革试点。

四、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内容

    (一)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市属公立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以雅安市人民医院为核心,雅安市中医院、雅安市精神病院、雅安市妇幼保健院(临床部分)、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为单位,通过技术或资产为纽带整合组建雅安市医疗中心。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发展用地,加快雅安市人民医院建设步伐,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川西片区区域性医学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雨城区政府、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明确各级政府维护群众健康职责。市政府主要办好雅安市医疗中心,以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市妇幼保健院。县(区)政府主要办好县级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3.夯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通过三年努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市医疗中心及县(区)三级卫生网络进行标准化建设,发挥市级医院辐射、带动和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提升整体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4.根据雅安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非公有制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5.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三级医院主要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二级医院主要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村卫生室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县为单位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上级医院通过管理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二)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公立医院的属地化管理。

    2.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由市政府领导任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是公立医院运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核确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财政投入规划、大型基本建设投资和医疗设备购置、医保基金支付办法、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聘任。政府资产管理部门承担政府出资人职能(可过渡到所属的医院资产经营公司),对医院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医药价格进行全方位监管。卫生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医院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公立医院监管办法,依法加强监管,促使公立医院依法行医,维护公益性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并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技术规范、行业作风进行全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3.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为公立医院履行医疗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4.做好公立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 各公立医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履行经营管理的职责。医院理事会组成人员应包括:医院举办机构代表、医院管理层代表(包括医院院长、书记)、医院职工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等,并由医院举办机构代表兼任理事长。

    医院理事会主要职能有四项:审议本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审议本院人才建设、财政预算、薪酬分配、资源处置等重大经营决策事务;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院管理团队的工作;选拔推荐本院管理团队成员。由医院党组织、工会、专家团队组成监事会,行使院内监督职能。

2.探索建立以“理事会、院务会、监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市、县(区)公立医院院长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院长作为法人代表按照权责统一原则,依法履行医院管理职能;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医院内部党群组织、社会团体按照组织规定章程要求依法产生,按照组织程序任命;纪检书记(组长)由市、县(区)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3. 改革医院内部决策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管理层集体决策并按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4.实施院务公开,推进公立医院民主管理。医院内部由理事会、院务会、监事会组成医院管理层,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按照主动公开原则,对医院内部人事任免、卫生技术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医疗护理质量考核、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药品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重大事件实行院务公开,接受院内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5.取消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原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对院长实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6.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各方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学会)

(四)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在重新核定岗位的基础上,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绩效管理制度,构建名符其实的高、中、初级职称有序晋升机制。严格编制管理,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健全社会评价、同行评论、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全员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建立公立医院个人收入新型分配制度。发挥医务人员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主导能动作用。在基本工资线的基础上,以专业技术能力、开展新业务能力、有效救治水平、团队精神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创新分配机制。保障医务人员基本工资水平,以体现公平。提高符合评价标准人员的工资水平,以注重效率。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实现公平与效率并进,更好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3.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完善现行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医院收支行为和结余额度的控制和监管;规范医院建设投资、收益分配的管理,提高医院运营状况的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4.加强对医疗技术、医务人员资格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贷款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5.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疗风险评估体系,依法规范投诉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执业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医疗执业风险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6.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雅安市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以雅安市人民医院为基地,培养全市各专业合格的住院医师。不断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所有医务人员的知识更新,技术进步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7.按照社保政策,积极探索退休人员进入社会保险管理的机制,由社保机构及相应社区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五)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以开展“三好一满意”、“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契机,制定和落实便民措施,改善医院就医环境,规范医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门诊预约挂号,实行按病情分类诊疗,缩短就医等候时间。优先使用适宜技术,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在加强规范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措施,健全并落实以医疗核心制度为主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管理、病案质量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疾病诊疗规范、病种质量管理和病例分型质量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健全临床药师制度,指导合理用药;加强基础护理,提高护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医院临床诊断和治疗检查,持续提高医疗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力争到2015年,全市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卫生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卫生人才,拥有一批全市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建成一定数量的在川内具有一定优势的医学领先学科,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培育学科,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建立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设立“雅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雅安市名中医”和“雅安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卫生工作者”奖项,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专家、名中医和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基层卫生人员。建立一套比较完备和有吸引力的人才队伍引进机制,通过“事业留人、情感留人、待遇留人”,构建我市卫生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建设数字化医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资方式,促进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

    1.健全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在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基础上,积极探索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评与补偿机制挂钩的财政补助制度,扶持中医院加快发展。使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2.改进政府投入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城乡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财政综合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医务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4.发挥医疗保障在公立医疗卫生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发挥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延到基层,推进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形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5.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以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配送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有效形式,稳步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遏制药价虚高和采购环节的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逐步推行“医药分开、分别核算”,降低医院“以药补医”比重,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稳妥推行药品零差率制度,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及药事服务改革,逐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途径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食药局、各县区政府)

   (七)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缓解群众就医矛盾

    1.建立长效对口支援机制。充分利用省内现有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力量“上联下延”,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人员培训、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队伍和业务技术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建立高效、通畅的双向转诊协作制度。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分级服务,双向转诊,康复在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协作机制,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评先选优、职称评定等结合起来,落实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八)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由市、县(区)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落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五、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试点的领导机制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培训指导,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按照市上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2.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牵头制定雅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雅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雅安市非公有制医疗机构设置指导意见、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医院法人治理、分配激励机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信息化建设、医院监督管理、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市编委办:牵头负责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适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事权划分、人员配置;会同卫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法人治理、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医院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会同卫生、编委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实践中合理制定医疗服务标准、药事服务收费标准;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会同卫生、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相关财政投入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市卫生人力资源;逐步建立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结构;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负责对上述目标责任单位及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三)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四)保障措施

1.积极争取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加强与省医改领导小组及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和汇报,积极争取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编委办等省直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试点公立医院要健全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要围绕深化改革的主题,着力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务求实效。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要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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