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中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市出台中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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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雅安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雨城、名山和经开区开展试点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工作,待实践成熟后逐步推向全市各县。

根据《暂行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只需提供不低于贷款额40%的抵质押并交纳2%的助保金,即可获得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50%的优惠贷款。我市中小微企业想要申请“助保贷”融资,可以向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工业为经信部门、农业为农工委、商务服务业为商务部门)、市助贷办(设在市经信委)、雅安市商业银行或建设银行雅安市分行提出申请,经助保贷领导小组和经办银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中小微企业目标客户库。对有贷款需求的目标企业由市助贷办和银行分别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企业缴纳助保金后,6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银行贷款。“助保贷”的特点在于银、政、企三方共同参与、共同受益。政府提高了扶持资金的放大效应,企业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及担保要求,银行可批量获取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助保贷”通过银行与政府的紧密合作,利用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杠杆效应,为缺少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进行增信,主要目的在于缓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困境,实现了“政、企、银”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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