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低速四轮电动车企业备案的公示
根据《雅安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于5月25日18:00前向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和电话等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邮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221471
附件:审查意见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审查意见
申请人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四川英马电动车有限公司 |
企业生产备案申请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