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获表决通过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获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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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的《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该《条例》是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方略,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环境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努力提高四川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成果,为全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公平竞争、依法维权,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机构主动服务、参与保护提供了遵循和保障。接下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切实抓好《条例》释义宣传,与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抓好实施,规范公权力,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增强在四川发展的企业经营者安全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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