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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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18〕136 号)等要求,巩固提升我省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做好今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通信建设领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业安全水平得到提升。但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工程监理督促整改不及时、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不交底,生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等突出问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各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发展绝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汲取近年来通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抓住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拿出过硬措施,查漏补缺,稳扎稳打,不断巩固和提升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严格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责任。结合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有限作业空间辨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强化企业内部和各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选择符合建设工程相关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禁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做好对参建企业的安全生产延伸管理。

新建通信铁塔时,铁塔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动向承租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铁塔不得投入使用。基础电信企业在租用通信铁塔前,应明确与铁塔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铁塔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得租用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铁塔。

(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费使用要求,建立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招标时须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工程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须按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提取和使用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流程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全面系统部署,明确相关企业和环节的责任。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严格执行防雷接地、抗震设防等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针对实际情况确保配备安全有效的有害气体检测仪、井下通风、防中毒、安全警示围栏、消防器材等防护设备;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在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做好防火、防雷、抗震防灾等相关工作。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础企业和铁塔公司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川通局〔2018〕57 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企业既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限空间辨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大比武”专项活动等重点工作。

(五)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做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

各企业要结合天气、地域以及工程特点等实际情况,研判安全生产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尤其要充分做好即将到来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和应对措施,确保汛期通信生产安全。做好恶劣天气、重大活动、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严禁在雨雪、大风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施工单位要组织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应对,防止事故扩大。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构建长效机制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学习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2014)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宣贯培训,提升通信建设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落实《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 号)要求,配合通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二)加强检查力度,构建失信惩戒和人员登记机制

8 月至10 月期间,省通信管理局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活动及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省通信管理局将利用部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及时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强化失信惩戒。各企业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登记制度,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动态登记,及时更新,保证登记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持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严禁名单外人员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省级基础企业和铁塔公司每季度将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名单更新情况上报通管局,该项内容将纳入今年监督检查要点。

(三)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要按要求在1 小时内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省通信管理局,并按季度定期报送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救援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处理决定。

请省级基础企业和铁塔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1 日、2018 月12 月 31 日前,将本企业 2018 年上半年、全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等)报省通信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唐静 028-8701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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