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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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产权的用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产权的用户)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上来,以“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为目标,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更加深入全面地开展林牧区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遗漏一个死角,决不放过一个隐患,重点开展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产权的用户)的输配电线路、设施的隐患排查。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产权的用户)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清理,严禁野外用火;加强电力线路巡视检查,强化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县(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按照属地原则,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牵头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治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迅速采取行动措施,扎扎实实把中央、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工作到位。

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产权的用户)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厘清产权分界点,负责做好各自产权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防火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护,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一步健全电力设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产权的用户)要充分利用例会、安全专题会、交接班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开展防火宣传到“班组”活动,深入班组,通过现场讲解和宣传等形式,普及防火常识,增强广大员工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扩大防火宣传覆盖面。

各县(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系统报市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隐患专项督查、抽查。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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