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7〕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
二、申报企业根据入围基本要求,填写《目录》申报书,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本地区《目录》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荐申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名单。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