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震后民爆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4.20”雅安芦山7.0级地震发生后,我省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以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爆物品安全为根本,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采取防护措施,从企业报送的受灾情况看,我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总体上保持可控的安全状态。
为确保地震后我省民爆行业安全,为全省夺取抗震救灾胜利作贡献,你们应立即对民爆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针对地震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重点做好民爆物品生产关键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做好民爆物品生产厂房和专用仓库受损情况的检查和加固工作;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线严禁强行生产,有安全隐患的厂房和仓库严禁继续使用;要及时报送企业抗震救灾信息,及时反映企业因地震造成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事项,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办。
特此通知。
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