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翻新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发布实施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2012年第32号,以下简称《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对轮胎翻新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经营规模、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各地、各部门今后在项目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安全监管等工作中以准入条件作为依据。
《准入条件》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