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有解读“四川民营经济20条”
11月20日上午,四川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在成都锦江大礼堂召开。20日下午,四川省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论坛在成都举行。会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陈新有就《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作政策解读。解读从总体考虑、形成过程、主要内容、政策落实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出台“四川民营经济20条”
基于这三方面考虑
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主要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被称“四川民营经济20条”。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治蜀兴川的重要源泉。
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两个健康”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发出了新时代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壮大的最强音。
“我理解,当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四川民营经济20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陈新有表示,第一,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坚决贯彻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大政方针,充分宣示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心和信心。
第二,这是抢抓机遇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重塑治蜀兴川新优势的内在要求。抓住当前全国性的改革红利、政策机遇,把握好四川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塑区域经济地图的重要窗口期,进一步丰富完善治蜀兴川的政策举措,汇聚资源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
第三,这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企业家期盼的必要举措。针对市场准入、降低成本、解决融资、权益保护等民营企业反映最集中最迫切问题,研究提出系列政策措施,让民营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从5个领域17个方面提出政策举措
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陈新有介绍,按照部署要求,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20余个省级部门(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起草工作,反复研究、数易其稿,在广泛征求省决咨委专家、民营企业家、社会公众和法律评估机构等建议基础上,“四川民营经济20条”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在主要内容方面,陈新有表示,“四川民营经济20条”聚焦于“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本着“问需企业、精准发力”的原则,从5个领域17个方面提出政策举措,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主要从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尺”为切入点,提出了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参与市场竞争3个方面措施,着力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阻隔,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实体经济。
二是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从全面落实税收优惠、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动降低要素成本3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以期针对性地缓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成本问题,着力提高经营效率和投资回报。
三是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四川考虑探索多种融资手段,拓展融资渠道,从加强信贷支持、鼓励开展直接融资、加强融资创新服务3个方面提出举措,力求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营经济,更好满足融资需求。
四是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从主体、创新、管理、市场4个方面等提出了支持措施,着力提升企业自身综合素质、激发企业家精神、增强内在活力创造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从依法保护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和完善机制4个方面提出措施,送上“定心丸”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家安心专心用心谋发展、焕发创业创新创富激情。
《意见》有三大特点
已分解细化为119项具体政策举措
“《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陈新有阐述道,一是落地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关于抓好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的要求,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减税降费、增加贷款、强化服务等“利好政策”的具体措施。
二是集成性。充分吸收广东、浙江这两个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先进经验,同时借鉴其它兄弟省(区、市)已实践举措,把政务服务改革、支持创新发展等领域中管用好用的做法直接“拿来用”。
三是创新性。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在省定事权范围内大胆创新、深化改革任务等,提出了22项创新型措施,力争“含金量”更高。其中“证照分离”、电力体制改革、“园保贷”分险模式、首台(套)首版次补偿、科技创新券等5条为四川省改革举措,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专利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8条举措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提出的创新措施。
此外,关于“四川民营经济20条”的落实,陈新有表示,接下来落实将注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策“执行力”,在操作上细化实化到位,已将“20条”分解细化为119项具体的政策举措,确保政策措施每一条每一项都有对应的部门(单位)认领落实。二是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建立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把涉及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直接“打包”传递到企业,同时今后涉企政策制定将邀请企业人员积极参与。三是提高政策“落实度”。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考核,推动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