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完成情况要向社会公告
3月5日电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未完成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省(区、市),应及时整改。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牵头部门要会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局,于每年12月底前对本地区煤炭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完成情况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通知还指出,未完成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省(区、市),应及时整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前,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严格控制该地区的国家投资和项目的核准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