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雅安市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雅安市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7〕38号)和全市工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多措并举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强化要素保障,降低实体成本,优化保障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做大工业总量、促进工业转型、提升工业效益、发挥“工业挑大梁”作用,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
(二)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企业能源、用工、融资、物流、制度性交易成本及税费负担有效降低或得到合理控制,企业综合经营成本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到2020年,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降低要素成本。
1.降低能源成本。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电力体制改革特殊政策,力争保持雅安电价“洼地”优势;用好留存电量政策,积极创建绿色载能产业园区;贯彻实施电力直接交易、富余电、电能替代政策,通过市场交易方式降低用电成本。深化油气价格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油气市场化交易,降低天然气管输成本,减轻直供大企业用气负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雅电集团。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降低用地成本。对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按规定程序提高土地容积率,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可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对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3.降低物流成本。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加强与铁路等运输企业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深化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道路无车承运人发展。推进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输模式,支持创新“挂电池”服务、挂车租赁、长途接驳甩挂等新模式。推进道路货运新旧业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专线整合”“互联网+共同配送”“互联网+车辆租赁”等新模式、新业态。推进货运车辆技术升级,加快淘汰落后运能,推广使用中置轴汽车等先进车型,以及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4.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利息补贴和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建立融资项目库准入管理制度、融资辅导对接制度、融资项目通报及培训制度、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制度,增强银企对接实效。持续推进应急转贷资金、应收账款融资、税金贷、双创小贷、商标权质押贷款、承兑汇票贴现贴息等金融创新服务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服务,提高信贷产品与实体经济的契合度。推进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用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优惠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主动使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做好辖区利率运行情况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自律约束和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降低贷款成本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
5.降低税费负担。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营造简洁、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落实增值税调整的各项措施;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认定,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标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先进做法,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的便利度。开展工业项目“流程再造、提质提效”行动,分阶段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构建工业园区代办、政务中心帮办、部门并联审批、线上线下一体的审批服务体系。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有序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为市场主体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全市实现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出资比例等限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推进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减少重复检测、重复收费,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货车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积极推进年审结果签注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全面清理道路货运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统一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二)强化要素支撑。
1.加强电力保障。推进电网项目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升各级电网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园区、重点区域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实时了解园区招商引资情况,密切关注园区发展动态,及时掌握园区用户电力需求,制定电网规划建设方案,满足园区用户用电需求。优化用电业务办理流程,做好项目施工用电、电力管线迁改等服务,助推项目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雅电集团)
2.加强油气保障。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积极推进供气主体整合,规划建设乐山—眉山—雅安供气工程,建成夹江甘霖到雅安草坝输气干管,打通与四川主管网的第二通道,形成雅安供气管道环线,优化园区供配气管线布局,推进燃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保障能力。结合铁路、公路干线建设和城市拓展,力争引进储油库项目,完善成品油供应网络,进一步提高成品油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3.加强土地保障。以规划为引领,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原则,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保证落地项目的土地供应,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入驻各类产业园区;严格执行项目准入门槛,防止落后淘汰产业进入;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防止宽打窄用、供而不用;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提高产业园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供地审批环节,建立快速通道,提速审批。(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4.加强环境容量保障。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鼓励企业进行“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腾出二氧化硫总量指标空间。淘汰落后产能置换出的指标、企业减排指标省级统筹优先安排到重点产业项目。统筹协调各县(区)环境总量指标的分配和使用,做到发展和保护并举。坚守绿色生态环保底线,对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环保投融资平台并实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强化水、电、气、路等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缩短园区报装流程,加快实施各类业扩配套工程,彻底解决园区用电、用水、用气、运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资本等投资主体参与。(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
6.提升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的要求,全面推行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机制,拓展延伸代办服务范围,构建各部门、各县(区)纵横联动的代办服务体系。推行重大项目“容缺预审”,在项目立项(备案)、土地(划拨)出让和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重点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查。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变“企业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争取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提交、事项办理只跑一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凡涉及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检查,一律开设“特别通道”,做到责任到位、服务到位,一次会诊、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干扰。(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政府法制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雅安市强化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经济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工业的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政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雅电集团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统筹推进各项强化要素保障工作,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抓好落实。
(二)建立协调机制。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通企业要素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将企业反映要素保障、服务等问题反馈给各相关单位,限时答复、限时解决。对重大要素保障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小组会商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最大程度释放政策效应作为要素保障工作的中心内容,借助各种平台和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面和影响力,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要素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将要素保障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要素保障工作的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对领导小组安排的重点工作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