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发局、市级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22〕8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申报
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服务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注册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指南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范围、重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同时我们将在雅安市经信局官网(http://124.161.245.139/index.do)公布通知文件及申报指南,请各县(区)、企业自行下载。
三、申报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经开区要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重复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注重申报质效。各县(区)、经开区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企业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于6月24日前将联合推荐文件(含汇总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场审核意见表、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企业科。市级相关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市经信局。
附件: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指南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殷鹏程、王爽,联系方式:222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