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能源监察,按时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为做好载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近期,我委组织与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和自贡市节能监察中心,共同对我市24户铁合金、4户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能源利用状况监察,并依据企业生产产品进行能耗限额对标检查。经检查,28户企业符合国家能耗限额标准,无超限。同时对耗能高的8户电极箔生产企业,对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了日常检查,特别是对在用电机,对照国家对落后电机淘汰目录,进行了核查,属于淘汰类的电机,责成企业制定淘汰时间表。通过核查我市35户重点用能,截止2014年8月,共完成节能量968056吨标煤,完成年度节能量目标108220吨标煤的90%,年度目标任务能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