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近日,市发改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关于“我省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每立方米降低0.7元”的规定(川发改价格〔2015〕840号),将四川江油川西北恒丰天然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2.85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157元;雅安市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21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517元;四川新顺通天然气公司雅安分公司直供草坝等工业园区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2.857元调整为2.157元,该公司转供荥经、天全、芦山三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70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007元,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在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的形势下,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利于开拓我市天然气市场,扩大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