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多措并举助推工业经济逆势而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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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面对经济增长持续下行的巨大压力,我市强力推进“工业富民强市战略”,针对在工业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及时出台促进政策和采取新措施,有力的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逆势而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1-8月,我市规模工业经济增速达到20%,位列全省第二。

    (一)为做好我市电力资源调配,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体现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倾斜,放大单位电能产出效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用电实际,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雅安市大宗用电企业供电排序办法》(雅办发〔2011〕69号),根据《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市经信委每年4月、11月根据规模以上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进行排序,为下阶段供电排序,执行差别电价,最大限度发挥电量的经济作用提供依据。

    (二)今年,我委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对《雅安市工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雅安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办法,提高了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资金量。并将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由每年2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各县(区)相应设立工业发展资金,在市工业发展资金使用中,采取分级层层筛选,逐级把关,分级负责,市财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财政、纪检监察、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把关,市委市政府一把手亲自审批,充分保证财政资金发挥重要的政策指导和财政资金的扶持作用。

    (三)面对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市工业经济发展不景气,为提振企业信心,确保我市今年工业经济逆势而上加快发展,今年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逆势而上加快发展的意见》(雅办发〔2011〕5号),通过落实工作任务,加强财政扶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实施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四)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合理调整工业企业生产布局,今年2月,市人民政府出台《雅安市鼓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搬迁实施办法》(雅办发〔2012〕4号),鼓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技改搬迁,促使工业集中发展,为城市发展预留空间。

    (五)为提升我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意见》(雅委发〔2012〕8号)。

    (六)我市创新规划实施管理,成立了市规划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规划的前期管理、编制管理、实施管理和规划之间的具体衔接协调。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集中出台了《雅安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雅安市产业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雅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指导我市工业经济、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七)2012年7,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采取临时电价措施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2〕25号),2012年8月2日,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重点优势企业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的通知》(雅经信电〔2012〕11号),两次采用临时电价措施,鼓励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尽力消纳富余电量,确保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八)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空间布局科学合理,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全市产业特色化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今年9月,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工业优化结构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雅府发〔2011〕43号),明确发展目标和思路,制定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保障措施和鼓励政策,同时,《雅安市工业用地管理办法》作为文件的附件,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用地规划,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体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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