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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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盖章)                             (第二十批  2018年11月2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510000201811220018雅安市市辖区均田村钧波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污水四溢、粉尘飞扬、噪音扰民。雨城区水、粉尘、噪音经现场核实, 群众举报情况属实。1、 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我委会同雨城区人民政府共同组成专项调查组,多次赴钧波司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核查阶段,钧波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2018年7月13日,雨城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完成厂区棚化工作,无法安装降噪设施,在生产时噪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雨城区要求钧波公司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并立即停止生产,钧波公司按照要求停产。因土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在原生产区内企业已不具备整改后继续生产的可能,经企业综合评判后,钧波公司放弃了实施生产厂区棚化这一措施,并决定自行对原厂址设备和地上构筑物进行拆除。
3、2018年9月13日,经雨城区环保、经济商务、国土等部门现场复核后,为尽可能减少物料转运对环境的影响,本着不“一刀切”的原则,同意其临时恢复生产,期限为1个月,在过渡生产期满后立即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现场。
4、2018年10月18日,雨城区对钧波公司实施断电措施并督促企业开始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场区物料。
属实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白云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雨城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汤启军
        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贵良                    11月13日接到转办件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赓即赴现场进行检查,核实举报情况。1、2018年10月18日,雨城区对钧波公司实施断电措施并督促企业开始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场区物料。 
   1、下一步,我委要求雨城区切实加强对钧波公司拆除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整改各项要求,确保全面完成设施设备拆除和清运工作,做好场区内剩余物料的临时堆存、转运等工作,严格落实物料堆存“三防”措施,切实加强设备及物料转运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拆除期间产生新的环境风险。
    2.做好群众工作,畅通“12345”、微信、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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