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件: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9年8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9〕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化治理、深化智慧社会建设、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共28项具体意见。10月20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会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召开,会议发布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四川省等6个省(市)入选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总量超150亿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大数据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组成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提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推动大数据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加快形成以五大千亿产业、大数据产业为主体的“5+1”绿色产业体系。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总量超150亿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是加快数字产业化进程。从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演进、建设川西数字经济产业新城、全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努力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数字文旅产业等六个方面推动数字产业化。
三是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从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进程、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等四个方面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四是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从强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提升政府数字化监管水平、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能力三个方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五是深化智慧社会建设。从大力推进智慧教育、积极发展智慧医疗、发展智慧交通物流、积极发展智慧金融等四个方面开展智慧社会建设。
六是保障措施。从推进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探索数据资源开放与保护、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要素保障、加大数字经济项目资金扶持、探索统计指标体系等八个方面保障数字经济发展。